当前位置:主页 > 聚焦 > > 正文

员工不转朋友圈被罚1万且开除?法院判了-前沿热点

时间: 2023-05-07 14:02:56 来源:中国青年报微信公号

原标题:员工不转朋友圈被罚1万且开除?法院判了

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一则因员工不转发公司广告至朋友圈被罚1万并开除的案例,引发关注。

法院认定结果:朋友圈内容应个人自主决定,涉事单位赔偿损失。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员工未转发朋友圈被开除

综合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消息,陈某于2013年11月16日到某妇产医院从事驾驶员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2017年6月,该妇产医院开展院内员工微信朋友圈推广活动,要求全体员工每日推广信息并对信息转发量进行考核,未达标者按照200元/人进行扣发薪酬。

2017年7月至2021年8月期间,陈某因未按要求转发,医院共计扣除陈某10000元。

2021年8月30日,某妇产医院向陈某发送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以陈某未在朋友圈转发推送相应链接、不遵守公司文件规定、未完成交办工作任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后陈某申请仲裁,请求该妇产医院支付其克扣工资、加班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劳动仲裁委审理后,裁决由妇产医院支付陈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和少发工资。双方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法院。

法院:用人单位不应非法干预朋友圈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该妇产医院补发陈某工资10000元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0809.6元。妇产医院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某妇产医院制定的微信链接推广活动,因涉及劳动者报酬和微信朋友圈的个人生活,属于直接涉及劳动者相关利益的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医院扣除员工报酬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不具有合法性。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提醒,劳动者在朋友圈发布的内容上享有自主决定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应混淆公私界限,并通过规章制度要求员工“夹带公货”,这无异于强制干涉员工的私域自由。

综合重庆高级人民法院、重庆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工人日报

关键词:

相关文章

员工不转朋友圈被罚1万且开除?法院判了-前沿热点

原标题:员工不转朋友圈被罚1万且开除?法院判了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一则因员工不转发公司

来源:中国青年报微信公号2023-05-07

股价暴跌、销量下滑,赛力斯问界增速放缓

编辑导语:经历过高速发展后的赛力斯问界在2023年出现明显疲态,其4月总销量14731辆,同比下降26 49%,主销

来源:搜狐科技2023-05-07

库存压力大、圣凯诺等品牌毛利率下降!海澜之家营收净利双降_天天视点

近日,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布了2022年年度报告。财报显示,2022年,海澜之家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85 62

来源:南方都市报·湾财社2023-05-07

我国基本实现沿海重要水域和主要港口雷达信号全覆盖 天天最资讯

央视网消息:交通运输部数据显示,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建设船舶交通管理系统中心最多、监管水域面积最大的国

来源:红网2023-05-07

环球资讯:中国式现代化的长三角实践 到张江机器人谷,感受未来世界!

你可能喝过机器人制作的咖啡,那你见过机器人玩魔方吗?你可能见过机器人画的画,那你见过机器人翻跟头吗?

来源:中国网财经2023-05-07